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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:“学术机制”不是副校长抄袭的借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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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7-29 13:39:3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   两年前有人举报,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发表的两篇论文涉嫌抄袭,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,西南交大师生也人皆尽知。如今两年过去了,西南交大给出的回应仍只是“已经开始查了”,该校校长陈春阳一边表示“不管是谁抄袭都将严惩不贷”,一边表示调查结果“不一定向全社会公布”。(7月 14日《成都商报》)
    加上不久前的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抄袭事件,两所大学副校长的抄袭丑闻,见证着当下一些领域学术风气之败坏、学术潜规则之盛行。剽窃抄袭、一稿多发、挂名学术等学术潜规则已是人所共知的“秘密”,但还有另一种更可恶、危害更严重的学术潜规则,那就是对学术腐败的容忍、纵容乃至包庇。
    其一是有关单位的宽容和包庇。如这两所大学对副校长涉嫌抄袭的处理。
    其二是被抄袭者的容忍和宽容。且举一列:广州体育学院院长许永刚2006年发表的一篇长6000余字的学术论文,其中近5000字与他人公开发表的论文完全一致。对于如此确凿的抄袭行为,被抄论文的第一作者却大度地说:“我们自己处理,以人为本,和为贵”。
    其三是相关制度的宽容和纵容。学术上的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?只是一个学术道德问题吗?侵权者与被侵权者之间可以私了吗?针对这些问题,近年来人们一直呼吁加大对学术腐败的处罚力度。可是,相关法律和制度的缺失,让我们对学术腐败的处罚面临着“无法可依”的尴尬。
    值得注意的是,对于学术潜规则,一些人动辄将之归咎于不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。学术评价机制问题确实需要重视和改进,但这绝不是学术腐败的借口,如同法规不完备并非违法犯罪的理由一样,一个社会不可能无人违法,关键是要做到“违法必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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