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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医院假药致61伤 罗氏称药物未在华上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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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9-14 10:12:2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   据新华社报道,上海市卫生局9日发布消息说,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55名患者在接受眼科注射治疗后引起不良反应,目前正在积极进行治疗。

  根据上海市卫生部官方网站上信息,9月9日,市卫生局接到市一医院的病情专报后,立即组织市级眼科专家组到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导开展诊治工作,同时对不良反应的原因进行认真调查。

  事件起因

  据悉,市一医院对患者进行眼内注射阿伐斯汀药物后,有55例患者出现眼部红肿、视力模糊等局部反应症状。这一现象随即引起该院高度重视,马上将所有患者收治入院,并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全力医治,经专家初步诊断为“眼内炎”。目前,患者病情较为稳定,并配合院方进行医治。

  据院方介绍,为患者注射的药物主要用于抑制新生血管形成,事发后,相关门诊及注射治疗已停止,药物也已封存检测,市疾控中心、市卫生局及院方正在积极调查原因。39健康网了解到,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患者使用的是由罗氏制药生产的商品名为“安维汀”(英文名:Avastin,又名“阿瓦斯汀”)的注射液。

  在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局的相关网站上查询到,“安维汀”(Avastin),通用名为“贝伐珠单抗注射液”。根据说明书介绍,这种注射液主要适用于与5-Fu为基础化疗联合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,并未提及能做其他用途。

  罗氏称该药并未在华上市销售

  对于“安维汀”注射液出现的相关不良反应,笔者第一时间致电了该药的生产企业——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,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的新闻发言人曹勇先生接受了笔者的采访。

  电话中,曹勇表示,事情引起了企业的高度重视,企业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,现正在配合政府部分、医院做进行详细的调查中,具体的调查情况将会在稍后公布。目前,可以确定的是上海的61位患者,确实使用的就是该公司生产的贝伐珠单抗注射液。

  “第一,"安维汀"目前在国内刚刚获批,仅有唯一的一个适应症,那就是转移性结直肠癌。” 曹勇告诉笔者,“第二,"安维汀"虽然获批,但是药品还没正式上市,这就意味着目前国内的正规医院、药店均没有该药。”

  按照罗氏的说法,在“安维汀”未在华进行销售的情况下,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又是如何获得这个药物?同时“安维汀”仅有一个适应症,在国外获批的适应症中也未提及可以用于眼疾治疗,罗氏更是没有进行过相关的药物实验,那么,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们又是在什么情况、什么依据下为55名病人进行注射治疗的?

  医院电话里拒绝回应

  随后,笔者终于拨通了事发医院——上海第一人民医院的电话。医院宣传科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,目前上海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开展调查中,医院将与政府进行统一回应。同时,该名工作人员拒绝回答任何问题,也不予提供任何医院的调查结果。

  卫生部门调查情况

  事情爆出后的第二天,10号上午,上海市政府新闻办网站发布了一则消息,称9月9日已经组织市级眼科专家组到市一医院指导开展诊治工作,同时对不良反应的原因进行认真调查。

  10号下午5点整,上海市政府新闻办网站发布通报,目前56位患者病情好转,部分患者近日可出院,没有病人因注射失明。同时,其指出,市政府已于10日已专门成立工作组,进一步调查原因。

  笔者也致电了上海市卫生局,卫生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事件还在调查中,并未透露具体情况,也未就药物未在华上市等系列问题做出解释。

  行业人士匿名爆料——公开的秘密

  上海第一人民医院的事件爆出之后,广州某三甲医院主管药剂师向笔者爆料,医院用的“安维汀”应该是用非法途径获得的。他指出,首先,该药没有在国内批准上市,这就代表目前的这些药物都是非法入境;其次在国外,该药也没有眼科治疗适应症,换而言之,目前医院所作的手术行为,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。

  该名药剂师强调,“《药品管理法》中明文规定,无论是否经过医院购买,使用未批准国内上市的药物都是以假药处理。”这就意味着,上海第一人民医院所使用的“安维汀”是假药,同时,医院、医生的行为都是违法了《药品管理法》的相关规定的。

  “公开的秘密”,当笔者问及医院的这种行为的时候,该名药剂师以这样五个字简短的回答。从此,我们可以了解到,医院这种非法行为在行业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。虽然该名药剂师拒绝透漏这种医院的潜规则覆盖面有多大,但是,他告诉笔者,这类非法药物都是从香港或美国走私进来的。

  笔者言

  上海第一人民医院的这个事件再一次暴露了医药行业内的非法现象,从笔者的个人角度看来,这是枉顾消费者健康的不负责行为。作为一家医院,不应该将利用不正当渠道引进药品,并在医院内广泛使用;作为一名医生,不应该用不确定疗效、不明确来源渠道的药物来为患者治疗,这些行为都是无法忍受的。

  试想一下,一名病患备受病痛折磨而到医院求医,医生竟然给他开的是非法药物,作为病患,谁还胆敢上医院看病,又该怎么确定医生开的药物,是否存在问题?在他们的心中,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,竟然可以成为杀人的侩子手。

  事件引人深思,医院的药物引进,需要进行正式的招标,有明确的管理制度,那么,为什么这样的非法药物还会流入医院?作为院方,作为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又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?是利益的驱使导致医院的违背良心、医生的铤而走险吗?  



(来源:中国经济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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