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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连生事件举报者:没料到举报学术造假这么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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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2-14 12:51:21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  随着科技部通告撤销李连生获得的200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,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又唤起了舆论的回忆,同时引起该事件6位具名举报者的关注。

  “我们几个人早上听到了撤奖的消息,这是我们盼望已久的。”举报人中最年长的83岁的西安交通大学退休教师陈永江感到欣慰。他和几位同事从2007年开始揭发李连生造假,如今已近四年;离西安交大解除李连生教授职务也有将近一年。

  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凭借诸多戏剧性因素,曾在学术界引发持续的震荡——造假导致巨额亏损被说成效益巨大,校方施压阻止举报,电视曝光次日李连生即被解除职务等等,展现了中国学术圈的复杂生态。

  “刚开始没有料到举报学术造假会这样难。后来的经历让我们震惊和气愤。”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,陈永江仍有许多感慨。陈永江表示,四年来几位举报者经受了各种压力和阻挠,得到的大多是失望。

  “我们一开始是希望弄虚作假的行为得到惩罚。年轻的教师和学生从中得到教育。可惜这个目的始终没有达到。”陈永江说。

  尽管去年3月《焦点访谈》播出后,西安交通大学的紧急会议撤销了李连生的教授职务。但“迄今为止,造假的人从没有承认过造假,学校也没有要求他们做出检讨。李连生以外的人没有得到处理”。陈永江说,当事人仍担任学术职务,连相关的处分文件也被限制在极小范围内传达。“这样能起到教育的效果吗?”

  另一方面,参与举报的教授仍备受压力,有苦难言。“好像是我们要跟学校过不去。甚至有领导公开骂举报人。”陈永江说。

  在这种背景下,撤奖决定让陈永江等人感到振奋。“我觉得这个通告非常难得。是打击学术作假,以儆效尤的。”

  陈永江表示,举报者认为李连生不仅在2007年申报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时造假,也在其获得的2005年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和2004年的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申报中造假。

  陈永江表示:“这次撤奖通告中提到,获奖项目的推荐材料‘存在……经济效益数据不实的问题’。事实上,报奖材料将每年数百万的亏损说成是盈利一千多万,这种欺骗行为比‘数据不实’严重得多。”

  “我们希望陕西省能学习科技部,撤销李连生造假获得的奖项。教育部也应追回他在担任‘长江学者’时相关的获利。”陈永江说,“这样才能对年轻学生起到正面的示范。”

  记者电话采访的另一位当初的举报者则表示,由于各方面的压力自己不能具名。他告诉记者,自己和陈永江等人意见一致。“我感到撤销奖项只是一个方面,”这位举报者表示,“不应允许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再次报奖,而且应该追究纵容他报奖的人的责任。像捉小偷一样,不能把东西还回来就完了。”(本报北京2月10 日电)

  (科技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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