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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部回应停建经适房多建廉租房说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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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7-24 21:42:42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今年“两会”上有一些代表和委员建议,停建经济适用房,全部代之以廉租房。对此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称,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,不论是哪一类住房,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,实现“住有所居”的目标。

齐骥今日下午就“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,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”与网民在线交流,并作出如上回应。


  齐骥表示,这个问题各界看法不一致,主要反映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上。对于政府兴建的廉租住房,各方面反映都是一致的,都认为是做好住房保障的一个重要措施。从目前我们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来看,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都属于保障性住房。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,也根据本地群众的实际居住状况,是以廉租住房为主提供保障还是辅以经济适用住房,可以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。   齐骥解释称,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,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。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是没有产权,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。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,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,实行税收优惠政策,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。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,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。这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本质的区别。   齐骥指出,不论是哪一类住房,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,实现“住有所居”的目标,这是最根本的。   齐骥还表示,从实践情况来看,对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掌握,各地有一定差异。比如说在中西部一些地区,住房市场供应比较充足,房价当中土地成本占比较低,有的地方通过给低收入家庭一些住房补贴,让他们在普通商品房市场当中购买住房,也有一些地方比较集中的建廉租住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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